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监督检查的目的与原则
监督检查旨在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二、监督检查的组织与职责
成立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商务部门牵头,财政、审计、乡村振兴、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与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组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绩效评价;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督促问题整改;定期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监督检查覆盖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及后续运营的全过程,重点包括:
四、监督检查的方式与频次
采取多种方式结合进行: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与运用
六、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项目实施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健康有序推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数字动能。
附件: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流程(略)
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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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3:10:52